企业对账函
致: 公司
本单位与贵公司的往来账款,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核对帐簿记录。如于贵单位记录相符,请在本函下端“信息证明无误”处签章证明;如有不符,请在“信息不符”处列明不符金额后签章。
回函请直接寄至本单位:
电话:
谢谢合作!
1.截止2018年02月12日本单位于贵单位的往来帐列示如下
往来账项性质 | 金额小写(RMB) | 金额大写(人民币) |
货款 | ||
备注 |
2.其它事项
本函仅为对账之用,请及时函复为盼。
公司
(单位盖章)
2023年01月01日
结论【由被函证单位填列】:
1.信息证明无误 经办人: (被函证单位盖章)
日期: 年 月 日 | 2.信息不符(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) 经办人: (被函证单位盖章)
日期: 年 月 日 |
附件:企业对账函下载
-联系我们-
公司地点:云南曲靖市麒麟区阿诗玛旁时代广场1-50
联系电话:0874-6102238 18164651239
邮箱:yangshaohui@haonmkj.cn
公司:曲靖好柠檬会计有限公司